临近春节,由于家政服务供不应求,不少消费者事先已与家政公司在收费、质量标准、时间等方面进行了口头约定,但在服务过程中却可能遭遇家政人员临时“变卦”,导致双方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。
消费者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,在预订家政服务时首先要看家政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、服务制度是否完善、人员是否相对固定、是否具备健康证、是否接受过专业培训等。要尽量选择信誉好、服务规范的家政公司。要警惕以低价为诱饵的推销方式,更不要贪图便宜省事接受上门推销或路边揽活“野家政”。此外,家政服务有很多时候是高空作业,缺少防护措施。消费者在签协议时要问清公司是否为其服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,以免出现纠纷时需消费者自己承担后果。
在接受家政服务时,一旦发生纠纷,应先与提供服务的家政公司协商解决; 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,也可以经双方同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。现行的《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》明确,家庭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括:家庭服务机构的名称、地址、负责人、联系方式和家政人员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健康状况、技能培训情况、联系方式等信息;消费者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住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;服务地点、内容、方式和期限等;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;各方权利与义务、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。消费者要注意尽可能地将条款细化,如约定好服务时间、地点、价格、项目等问题。签订合同时,应分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,特别是违约责任,明确出现侵害消费者财产、人身安全等行为时,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。尤其注意,不要不签协议就交订金、押金,不要选择预支服务项目,以防家政公司倒闭或改头换面,消费者不好维权。购买家政服务卡需谨慎,应以书面形式对服务内容、卡的有效期、退卡退费条款以及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作出明确约定,对于购买服务期限过长的服务卡更要慎重,以避免经营者可能倒闭而带来的消费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