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
2、职业定义 进入家庭并根据合同约定服务家庭的人员。
3、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为初级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。
4、职业环境 室内、外、常温。
5、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动手能力、学习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的能力。
6、基本文化要求—初中毕业。
家政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:
1、 家居保洁-----负责雇主家庭的居室、厨房、厕所及环境卫生的保洁。
2、 家庭烹饪-----负责雇主家庭餐都是制作、日常生活的采买及记账等。
3、 洗涤衣物-----负责雇主家庭衣物的洗涤、熨烫、叠整、收藏与保管。
1,2,3项为住家保姆的工作内容。
4、 育儿嫂(育婴师)-----护理照看0-----6岁的学龄前儿童,照料他们的衣、食、住、行、玩及早期的启蒙教育。
5、 接送上下学----负责学龄前儿童、1----2年级的小学生上下幼儿园及学校接送。
4,5项为育儿嫂的工作内容。
6、 照料老人-----负责照料年老体弱老人的衣食住行,生活起居。
7、 照料病人-----负责照料因病、工伤、意外事故或其它原因需要长期卧床的病人。照料他们的生活起居。病人有生活,能自理或不能自理之分。病有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之分。
6,7项为老年护工的工作内容。
8、 照料孕产妇-----在孕产妇产前产后这个特殊的生理时期,照料她们的生活起居。
9、 照料0-3个月的新生儿为主要服务内容的。
8,9项为月嫂的工作内容。
10、 小时工----她们的服务对象不固定或相对固定,一人服务于数个家庭,工资按照工作时间计算。
11、 其它----随着家政工作的细化,还有养老护理员、家庭陪读、陪护就医、家庭厨师、家庭秘书、宠物保姆,本章不在介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