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宝住进月子中心致骨折后续 律师:月子中心应负全责
更新日期:2021-04-28 22:58  爱心老师  点击:

越来越多宝妈在宝宝出生后选择住进月子中心,目的是为了让两人都能得到妥善的照顾。然而,南宁宝妈杨女士(化名)和孩子住进月子中心后,却发生了令杨女士痛心的意外,宝宝的左手手臂出现骨折。

 

最新情况

昨天(18日)上午,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的“满悦乐母婴护理中心”,一名护理人员将骨折的宝宝抱出婴儿托管室,她用手支撑着宝宝骨折的左手臂,避免手臂再次受伤。

 

 

杨女士回忆称,宝宝是在2月16日早晨7点多被发现手臂异常,前一天晚上双手还自由挥舞,特别活泼,在婴儿托管室睡了一晚,一大早就骨折了:“宝宝室的监控,看到我宝宝6点多的时候还是在动着的,7点的时候然后那护士对宝宝有拍打,比较重地把宝宝放在操作台上就看到宝宝的左手已经是不能动的。”

随后,宝宝被分别送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就医,诊断结果均为左肱骨骨折,但是无法判断骨折原因。医生表示,宝宝还太小,不宜做复位治疗,情况乐观的话三周时间骨头能自己长回去,所以仍然留在月子中心护理。

 

月子中心的护士抱着宝宝 托着他的手

记者查看监控视频发现,护理人员对宝宝确实有一个拍打的动作,但月子中心负责人宋先生表示,这个动作是抬手重放手轻,而且没有拍到宝宝的手臂,不足以导致骨折。“没有发现大力的打击,或者掉落、碰撞的情况。我们也做了一些搜索和咨询,新生儿骨折有70%-80%是生产的时候产道挤压,会有这种现象。”

 

对此,杨女士并不认同,因为宝宝出生后就做了全身检查,并没有出现手臂骨折。双方对于责任划分一直无法达成共识。月子中心负责人宋先生:“在这里发生了,我们肯定承担一定连带责任,但是这个责任具体有多大,我们应该赔偿怎么样?我希望是第三方公正地来判决。承担今后所有治疗以及非治疗的费用,这个东西我确实没有办法签。”

 

对此,记者咨询了广西颂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伍玲玲。伍玲玲认为,月子中心应该负全责。“因为完全是他的管理之下出现的骨折,除非月子中心能拿得出证据,这是在进月子中心之前就有的毛病,否则月子中心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必须承担孩子所有医疗费用,还包括今后的后续治疗费用,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费用。因为这个骨折诱发了别的疾病,这个也要月子中心来承担责任。”

 

伍玲玲律师建议,家属与月子中心进一步协商,把赔偿的数目商定好,保留书面协议。如果协商不成,家属可以向市场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进行投诉,或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月子中心承担赔偿责任。

记者:蒋文婷

编辑:张鸿飞

监制:郭莹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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