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房产税”或将带来你所不知道的变化和影响
更新日期:2021-09-01 12:59  ZHongHAiCHeng  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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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作为大众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重要物品,近些时期,“房产税”开征的消息可是在网上、网下传得起此彼伏。对于房产的关注,大众所关注的焦点和重点尽皆为“房价”的高低,也因此一时间大众对即将开征的“房产税”对如今的高房价的降低等起积极作用。而开征的“房产税”或将带来一些大众不知和所期望的变化和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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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税长期以来不仅一直受到广泛关注,政府近年也是积极表态试实行,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展却相对缓慢,上海重庆试点之后一直缺少进一步的实质性突破。

实际上中国房产税已开征30多年,近年听传开征的房产税,其实只是旧版本房产税的修订,此前旧版房产税已实施了31年。1986年10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正式生效实施,我们不妨称之为“旧版房产税”,值得注意的是“旧版房产税”对“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”免征房产税。

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,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,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。

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,1986年9月15日,国务院正式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,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第七条明确规定--- 房产税按年征收、分期缴纳。纳税期限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所以,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。

新版“房产税”即将到来,或带来这些你不知道的变化和影响:

变化:

一、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也将开征房产税,房产税不再是买房时一次性缴纳,以后每年交一次,直到不动产产权发生变化或该税种取消时终止缴纳。

旧版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,其计算公式为:

(1)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=房产原值×(1-10%或30%)×税率(1.2%)

(2)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=房产租金收入×税率(12%)

二、依据试点城市为例,新版房产税或按房产数量(如按超过人均或家庭房产数量起开征)、或按人均房产占有面积大小(如按超过人均房产占有面积大小起开征)等主流方式征收。

三、“房产税”开征的也将对现行的与之关联的土地、房产类的交易税等税制产生重大改变,如何协调房产税与其他各种税收的关系,无疑是一项长期而极惧挑战的工作。

影响(说到影响,首当其冲的,也是大众最关注的莫过于对房价的影响):

一、开征的房产税也必将在一定时间内对房价产生影响,而影响的时间也必将只是短期的。从长期来看,最终决定价格的是以人口、制度和政策等为主的客观因素。房产税对普通的个人和家庭的影响将不大,或对以抄房为主的投机者(如贷款抄房的人)带来重大影响。

房价可能出现两种影响:是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特大城市也会像其他房源充足的二、三、四线城市一样,房价或出现短期下降;或也可能因为人口数量众数、成本上涨、商品房数量供不应求等客观存在的因素,反而持续上涨。

二、房产税的开征将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产生极积影响,房产税也或将成为地方财政税收支柱,严峻的地方财政收支矛盾也将得到一定缓解。

据最新公布的《2017年全国300城市土地交易报告》数据显示,2017年土地出让总金额为40632万亿元,同比增长38%。土地出让金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约40%,其中江西、重庆、江苏和安徽的占比甚至超过60%。

而据2017年的全国地方财政数据显示,中国全国除港澳台,有25省财政负债,只有6省1市盈余,在赚钱养国家。 2016年,福建的财政盈余644亿,深圳2851亿,江苏5178亿,浙江5441亿,北京6390亿,上海7748亿,广东9301亿,合计起来,六省一市总共给中央财政带来了30373亿的贡献。但是,我们必须意识到,这种贡献规模已经达到了极限了,从2014年到2016年,六省一市合计的财政盈余幅度始终维持在3万亿左右。今年上半年的合计盈余规模1.7万亿,考虑到下半年的财政支出更大,预计今年这六省一市的财政盈余规模,也就是3万亿左右了。

这样的数据,与财政缺口数据相对比,还真是一件令人感觉悲伤的事。2014年,25省的财政缺口3.2万亿,与六省一市3.1万亿的财政盈余数据大致能对应上。然而到2016年,六省一市的财政盈余依然保持在3万亿出头,而25省的财政缺口却已经高达4.8万亿,今年更是必定要突破5万亿了。一来二去,这中间的差值,已经高达2万亿。

只有合理利用房地税的改革,才能使之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,缓解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。

三、赋予房产税改革对经济、社会等问题过多、过重调节和影响的作用目标是不可,也是不切突际。

无论是部分地方经济发展过度依赖土地、房地产等产业的开发,还是因高房价而导致的买不起房、住不起房、买房造成的贫富差距、房地产所存在的泡沫化隐患等经济、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都不是单单“房产税”所能决定和改变的。

新版房产税的主要目标是一次适应时代发展的税收改革,而打击土地投机、引导投资决策、改善收入分配、经济产业结构变化等都只能作为次要目标。

也因此即将开征的“房产税”,也未必能带来我们大众所期望成果

目前房地产税仍处在抓紧起草的初级阶段中,如果明年进入国务院草案审议阶段,顺利提请人大常委会初审并经过几轮审议,2020年执行属于最快的可能结果,实际情况可能再延后至2021年甚至更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