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学生掏鸟案”当事人父亲发声:儿子说出来后想好好生活(视频)
更新日期:2023-05-13 13:20  福讯转载  点击:
近日,记者从河南“大学生掏鸟案”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处获悉,当事人闫某天将于本月出狱。2014年,河南大一学生闫某和朋友先后掏了共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,销售获利1080元。

后经法院判决:闫某与同学分别获刑10年半和10年。12日,其父闫先生表示,家里三个重要亲人都已逝世,只告诉了他奶奶离世的消息。儿子曾说出狱要先去祭拜奶奶。闫先生哽咽地说,孩子长大了。(九派新闻)

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父亲发声:家中三位亲人逝世,出狱后先祭拜奶奶

“还有两个星期,5月27号回来。”闫爱民透露,儿子告诉他,出来后想好好生活,自己创业,但还没有说具体在哪个方面创业。

“儿子说出来后想好好生活,自己创业”

5月12日,闫爱民告诉大皖新闻记者,前一天,他去探监看望了儿子,与以前相比,儿子瘦了一些,但心态还不错,而且,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,一共获得三次减刑,共减去一年八个月刑期。

在聊天中,闫爱民说,儿子还透露了自己出来后的想法。“他想出来创业,但没有说具体哪个方面。”

近些天来,闫爱民也在粉刷房子,将儿子的房间收拾收拾,希望他回来后,有一个好的居住环境。他也会在儿子出狱那一天,亲自去接儿子回来。“儿子要回来了,我肯定去接他,这是喜事,高兴。”

案发后,闫爱民持续多年为儿子的案子奔走多方,提交申诉材料,但均被驳回。“在我心里,过不去这个坎,每次说了心里都难受。”闫爱民说,但儿子说不想扯这个事了,想出来后好好生活,都过去了,就不说了。

大学生掏鸟销售被判十年半

2014年7月,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某和同乡朋友王某某,在河南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先后掏了两窝小鸟共16只,分别卖给郑州、洛阳、辉县市的买鸟人。经鉴定,16只小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。闫某因此获刑10年6个月。

此案在当时,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,被称之为“大学生掏鸟案”。

据媒体报道,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,2014年7月14日左右,闫某和同学王某在树林内非法猎捕燕隼12只(国家二级保护动物),后逃跑一只,死亡一只。

7月18日,两人将7只燕隼卖到郑州,闫某独自将2只燕隼卖到洛阳。

同年7月26日,闫某通过QQ从他人手中收购凤头鹰1只(国家二级保护动物)。27日,闫某与王某再次猎捕燕隼2只及隼形目隼科动物2只。28日,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在闫某家中查获上述5只保护动物。

2015年5月28日,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认定闫某犯非法猎捕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犯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。

闫某提出上诉,同年8月,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

三代试管|https://m.5cocoi.com 代妈公司|http://m.aixinbaomu.com 代妈公司|https://m.5cocoi.com 三代试管|http://m.aixinbaomu.com
  • 官方回应济南村干部一家3口遇害!嫌疑人畏罪自杀(视频)

    5月10日,济南长清区某村干部一家三口在家中遇害。 当地警方于10日17时许接到报警,抵达事发小区后发现,客厅2人死亡,卧室1人死亡。经调查,客厅2名死者为夫妻关系,丈夫为长清区文昌街道西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、山东省劳动模范,妻子为济南葫芦湾生态农业专业...

  • “大学生掏鸟案”当事人父亲发声:儿子说出来后想好好生活(视频)
  • “大学生掏鸟案”当事人父亲发声:儿子说出来后想好好生活(视频)

    近日,记者从河南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处获悉,当事人闫某天将于本月出狱。2014年,河南大一学生闫某和朋友先后掏了共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,销售获利1080元。 后经法院判决:闫某与同学分别获刑10年半和10年。12日,其父闫先生表示,家里三个重要亲人都已...

  • 90后运动员受伤后退役卖水果,目标是每天100元(视频)

    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。退役后的生活不会差,但如果因伤退役,因为没有其他工作经验,生活有时就不像常人。 近日,90后女运动员娜娜走红。娜娜开了一个社交平台。他说他受伤退役了。最近,他经常晒出摆摊卖水果的视频。短短几天,他的视频就被数十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