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福州做了十几年保姆的王阿姨,今年春节接了一个年单,照顾一位瘫痪老人11天,虽然过年工作辛苦,但王阿姨觉得可以工作赚钱还是很高兴的。
可是没想到工作结束
准备离开时,
雇主却要扣她的钱,
这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?
从2月1日开始,王阿姨在东家工作,一天400元做了11天,但到现在为止都没给一分钱。
那东家是什么原因一直不给钱呢?
原来在王阿姨照顾老人这些天里,老人突发疾病送进医院,还长了褥疮。
记者联系了东家(郭女士)表示,王阿姨照顾她母亲的这些天里,让老人的病加重了,给病人造成了伤害,而且没有告知家属,一分钱一分服务,王阿姨服务做得不到位,这钱就不能全拿。
王阿姨解释导致湿疹的原因是因为东家半夜让她回家,等到她第二天早上回去的时候看见老人湿疹已经很厉害了,她马上就处理了,王阿姨认为原因不在她。
郭女士还说,王阿姨还悄悄穿走了她母亲的鞋子。王阿姨则表示说在东家做事情的十天里,自己就穿了一双鞋,在照顾老人的时候,尿都滴在鞋子上了,她把鞋子拿去洗掉,就穿了老人家的旧鞋子,
事后还特地把鞋子送回给老人家。王阿姨:“这说几千块的工资没拿到,我要这旧鞋子干嘛。”
家政公司表示王阿姨口碑一直很好,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,他们也介入协调过,可东家坚决不肯让步。双方各执一词,家政公司也没办法。
王阿姨很无助,想通过《帮帮团》向律师咨询,像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?
律师表示东家如果觉得是保姆过错,东家要承担举证责任,赔偿项目包括由此引起的医疗费、务工费、损失补助费等相关费用。
如果东家无法举证,证明保姆有存在过错的地方,就应当支付相应的保姆费。如果没有足额支付,保姆可以向法院起诉。
目前双方已经在
家政公司协商下
达成一致,
如果大家也有法律疑问想咨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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