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一则“家政工擦玻璃坠楼致残 雇主:我没让她这样擦”新闻引起社会关注。据报道,在两年前,衢州市区朱阿姨接到家政服务部通知,去富某家进行清洁服务,朱阿姨在打扫时,踩到防盗窗上擦玻璃,防盗窗突然松脱,她不幸从4楼坠落致伤,经鉴定为伤残九级。事后,朱阿姨将家政公司和被服务的对象一并告上法庭。衢州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家政公司赔偿朱阿姨各项损失共计8.6万余元。
然而,这则事件的处理结果,也让人引起警惕。有市民告诉记者,找了一次保洁服务后,之后就直接通过微信通知和转账。但是律师提醒市民,最好不好私下雇佣和转账,如果家政人员在工作时出现意外,家政公司将不承担责任。市民在雇佣短期临时工时,应与正规的家政公司签订协议,在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后方允许家政人员进屋开展清洁打扫工作。协议应要求家政公司派出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,且公司已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。
记者也在网上咨询成都几家家政公司,均表示如果通过家政公司,在顾客家出现意外,都全权由家政公司承担责任,但前提是雇佣和转账都得通过公司,私下对接家政公司则不负责。

对此,周冬平律师表示,雇主通过家政公司寻找服务人员时,没有乱指挥,或者侵害保洁合法权益,又是和公司达成协议的,出现意外,雇主一般都没有责任。但如果雇主自己单方找的保洁,没有通过公司,你们雇主是主要责任认可,如果家政人员接私活,则家政公司不承担再次过程中受伤的责任,这不是工伤。在此情况下适用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,由雇主承担责任,若受雇者存在重大过失的,自身也将承担一部分责任。
另外,周冬平律师提醒,市民在雇佣短期临时工时,应注意合理合法的安排工作,要尽到告知义务,积极配合受雇者开展工作,特别需要注意各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。并且,建议市民应与正规的家政公司签订协议,在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后方允许家政人员进屋开展清洁打扫工作。双方签订的协议应要求家政公司派出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,且公司已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后家政公司绝不承担工伤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