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不适宜做家政工作的人
1、 体检不合格,有传染病、狐臭,曾得过精神病的人。
2、 没有文化不识字,地方口音极重,无语言沟通能力的人。
3、 父母或爱人不同意的人,夫妻正再闹离婚的人。
4、 身高不足1.40米。有明显残疾,身体活动不便的人。
5、 年龄不足16周岁或年龄超过60周岁的老人。
6、 孕妇或家中有哺乳期嬰儿的妇女。
7、 父母身体不好,家中需要有人照顾的人。
8、 性格极为懦弱、心胸极为狭宰、忧郁多疑或性格暴躁的人。
9、 有不良嗜好,品行不端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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